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建设,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抢救效率。5月10日,西安市中心医院与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签订协议,被授予基金管理办公室绿色通道定点医院,我院将和基金管理办公室通过“交警.医院.保险公司”联动一体化运行模式,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患者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等措施,共同搭建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
作为基金管理办公室绿色通道定点医院,我院将进一步优化院内急救流程,以最快的速度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社会救助基金在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积极作用,让绿色通道真正惠及交通事故伤员,最大限度提高伤员的救治成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逃逸中的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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