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流动的日趋频繁,群众对异地就医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9月15日,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医保部门在方便群众异地就医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自今年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定点医药机构覆盖更加广泛,异地就医业务更加拓展,参保群众备案、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优化备案流程。在原有现场备案和电话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托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推动实现“便捷办”。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实现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免备案手续,并将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外省急诊抢救就医,无须备案即可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服务更加暖心贴心。
实现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区县全覆盖。去年11月,陕西省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省内直接结算区县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异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3986家,基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省医保局推动各市(区)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纳入、动态调整的原则,遵循“自愿申请+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申请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加大对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扩围力度,不断满足参保群众需求。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4120家、异地定点零售药店12973家,较去年底分别增长68.85%和8.84%。
惠及人次屡破新高。截至今年8月底,陕西省省内异地就医919.57万人次,总费用110.5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6.0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65%、75%、82%,有力减轻了参保群众垫资负担,为促进省内人员流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医保支撑。(见习记者李子言)
编辑:赵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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