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欠税纳税人供票风险很大,我一直担心会被问责,现在有了尽职免责制度,不仅打消了顾虑,更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以后能放心给符合条件的欠税纳税人供票了。”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执法人员吴前锋说。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容错免责工作框架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本着“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推行“1+N”尽职免责制度(1个实施意见和N批次尽职免责事项清单),截止到10月底已分两批次推出21条尽职免责事项,要求税务干部认真学习,积极落实。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对尽职免责制度开展学习,践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理念,激励干部大胆作为,轻装上阵,不断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和质效。
大丰区一户房地产企业法人走逃失联,无力偿还欠税,被税务机关进行控票处理,无法为购房者开具发票。面对购房者开票的诉求,西团分局税务人员江勇苦于无明确执法依据,又担心被上级问责而不敢放票给纳税人,尽职免责清单中“欠税纳税人发票申领审核事项”为基层执法提供了规范解决这个难题的途径,有了依据后江勇及时为纳税人审核通过发票申领申请,及时为购房者开具发票,落实好相关要求。
“有了尽职免责制度,干起活来底气十足。现在解除风险纳税人只要按照尽职免责事项清单中的工作底稿逐项操作,我们就不会再追究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了,就算存在一点执法过错也会有上级为我们担当,有组织给我们撑腰。”西团税务分局局长李海兵说,事项清单为分局执法行为提供了精确指引,有一些以前不敢做的业务,现在都可以放心做了。
尽职免责制度不仅让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同时也让税务干部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推动形成“敢为、善为、有为”的浓厚氛围。(沈城、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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