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网报道,2021年5月吴先生和田女士在一家酒吧初识,当晚两人相谈甚欢,期间开始互发红包,金额十倍增加。
田女士率先发了0.52元,吴先生回了5.2元,就这样有来有往,红包一路飙升。直到吴先生转账5.2万元,田女士收下后终止了这场红包“游戏”。第二天吴先生酒醒十分懊悔,希望田女士能够返还钱款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先生和田女士并非恋爱关系,也不是普通朋友。双方在酒吧初次相识,不具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通过赠与高额金钱来表达情感和祝福的条件,故涉案转账不属于赠与。
法院同时认为,转账行为发生于酒桌之上且以十倍增加,具有玩笑、吹牛的特征,田女士对此也应明知,故该转账行为属于戏谑行为,意思表示无效。转账后吴先生及时找到田女士澄清误会,田女士并未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综上法院判定田女士返还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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