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卷的AI不是好AI。
新入行的AI画家作品就能卖出高价,AI难道要抢走艺术家饭碗?
今年6月初,百度数字人度晓晓的“无界”系列画作《无界·自然与虚拟》、《无界·火星上的月亮》、《无界·沙漠中的孤岛》及《无界·颜色与星空》在百度APP上上线售卖。这是度晓晓第一次作画,其画作也是国内首个数字人创作的艺术作品。
“无界”系列画作在24小时内售卖额就超出了17万元,而度晓晓完成这4幅画作的平均时间只有短短数十秒。
度晓晓是百度公司打造的的手机虚拟AI助手,在2020年9月15日于百度世界2020大会上发布,是中国首个可交互虚拟偶像。在“无界”系列画作售卖之前,这四幅画就已经与度晓晓两幅有关西安大雁塔的画作一起受邀参加了西安美术学院的本科生毕业展。
西安美术学院院长朱尽晖教授对此表示“人工智能与艺术相结合,展现出的丰富的画面、内容以及质感,给我们带来了冲击。”
而度晓晓不仅会画画,还会写作文、作词、作曲,堪称一代卷王。
今年6月7日,度晓晓作答了全国新高考Ⅰ卷题为《本手、妙手、俗手》的议论文,曾多年担任北京高考语文阅卷组组长的申怡老师为其打出48分的高分。
并且,度晓晓还和龚俊数字人联合演唱了《每分 每秒 每天》,这首歌的作词、编曲也是由度晓晓自己完成。
度晓晓之所以能够点亮这么多的技能,其背后是百度飞浆文心大模型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撑。
百度ERNIE 3.0 是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增强的千亿参数模型,可以从知识图谱中推理知识,海量数据中抓取学习,同时还兼具语言生成和理解的能力。
跨模态大模型的图文生成ERNIE-ViLG具有强大的跨模理解能力,能够更好地捕捉到两个模态之间的语义对应关系,实现模态之间的双向生成。基于这些技术加持,度晓晓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又快又好地实现多场景化的内容生成。
不仅是度晓晓如此多才多艺,其他虚拟数字人也不甘示弱,依靠自身的优势在演出、直播、主持、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着作用。
比如,虚拟偶像翎LING通过京剧梅派第三代传人的声音演绎了梅兰芳的代表作《天女散花》;央视新闻的虚拟数字人手语主播在北京冬奥会为听障人群提供新闻播报、赛事直播的手语服务;虚拟数字人“小C”是央视网特别策划栏目“两会C+真探”的当家主持;广西移动的“数字员工”瑶瑶能够快速的完成报税数据比对,为公司释放大量人力资源。
可以说,虚拟数字人已经成为AIGC内容生产的主力。通过其背后强大的模型支持,虚拟数字人可以依靠如同真人一样的3D建模形象为人们提供各式各样的智能服务。
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加入也让创作类软件更加添彩,一些AIGC线上平台由此涌现出来,逐渐成为AIGC内容生产的重要渠道。AIGC线上平台不仅可以快速生成用户想要的内容,还能保证内容生产的质量。
比如,通过基于Deepdream视觉程序开发的Disco Diffusion,用户只需要输入关键词或者描述语句,平台就可以自动生成其想要的画面,这样一来哪怕不会画画的人都能画出优质精美的渲染作品。
再如,智能视频合成平台VidPress只凭借用户键入的新闻图文链接,就可以帮助用户在几分钟之内就完成剪辑流畅、内容生动丰富的视频制作。
AIGC全方位赋能了内容的创作方式,解锁了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创作的复杂场景,真正实现了创作的零门槛,彻底释放了创造力,大规模的创意爆发成为可能。而内容生产成本的大大降低,也给AIGC下沉到更多元的场景提供了动力支持。
但是,不得不承认,目前的AIGC与真人创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虽然AI为内容创作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但是AIGC都是依靠所抓取的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后所形成内容创作的模板,通过关键词的变换,AI可以就一个主题生成各种各样的文案,而这种流水线的生产模式实在难以诞生出具有深度的作品。
而且,当大家都开始使用AIGC线上平台进行内容创作时,如何保障作品独立性也成为新问题。此时,AI反而可能成为造成内容同质化、甚至是抄袭的帮凶。
并且,以目前的技术,AIGC并不能保证所有词汇、语言的使用都能十分贴合内容创作的语境。度晓晓写高考作文时,竟然用上了“YYDS”的网络用语,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而这也恰恰说明AIGC在内容创作时并没有像真人一样具有根据不同场合采取不同创作方式的能力。
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空白,有关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争议一直以来饱受社会关注。
如何界定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者”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著作权是专属于人类的权利,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映,但是人工智能并不属于自然人,将人工智能定义为“作者”无疑是背离了著作权的立法基础。并且,虽然深度学习改变了人机互动的模式,使人工智能自身拥有了一定的创作能力,其作品的产生不再完全依赖于程序员的数据输入,但是人工智能并没有完全独立,还是要接受设计者和操作者的掌控,那么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具有真正的独创性?
基于此,针对人工智能的版权保护难以为继,版权保护到底是要保护谁的权益也成为一大问题。
加之,人工智能创作物在外观上难以与人类作品相区分,如果人工智能的控制者选择将人工智能的创作物据为己有,人工智能也无法跟人类一样站出来用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这种情况无疑是对著作权法的一种挑战。
但总体上而言,AIGC的发展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元宇宙时代将对内容的数量、形式以及体验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内容生产空间将被无限的放大,PUGC和UGC将再难以满足用户对于各类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此时AIGC势必会成为继PUGC、UGC之后的主要内容创作方式之一,走向主流创作领域开疆扩土。
同时,AIGC将成为元宇宙打造高沉浸、高仿真虚拟世界的一大助力。海量建模是元宇宙建设所遇到的一大问题,而AIGC将成为元宇宙工程师最好的帮手,大大提升元宇宙构建效率及精美程度。
因此,元宇宙生态的繁荣离不开AIGC的繁荣。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AIGC的一小步,也许是元宇宙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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