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自由发展范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直注重政党和政府对现代化的制度牵引,从而塑造了今天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巨大成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是必须坚持的六大原则之一。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要充分运用好这一经验和原则,不断开辟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前景。
一、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1978年以来,我们的一切改革都是紧紧围绕着制度而展开。从打破完全的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体制开始,慢慢转变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机制变革;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到“三个文明”、“四个文明”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每一次变革都是围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与不足展开。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强调:“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重要论断,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设想,提供了最为根本的指导逻辑。正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划时代的重大决定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走向了不断自我丰富、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着强大的制度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2023年11月28日拍摄的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邓华 摄
二、改革要注重制度变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不断反思自身的发展模式,反思社会主义应该拥有的制度发展范式。经过四十多年的艰苦卓绝探索和实践,尤其是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锐意改革、强力反腐,我们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巨大变革和突破。从提出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再到走向新时代的“十个明确”的本质性规定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极大地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们也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为目标,就意味着未来制度改革的主题、目标、任务、动力系统等都会发生不同于过去的明显变化。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继续发扬“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勇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做好“四梁八柱”改革方案的具体制度谋划。我们要做更多长远性、战略性、前瞻性、预判性的整体谋略,既要有经验理性的成熟,又要有实践理性的睿智,更要有价值理性的遵循,在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改革布局中,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
我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我们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既鼓励大胆试、大胆闯,又坚持实事求是、善作善成。我们要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历史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制度改革走得更稳、走得更为坚实。
2023年11月28日,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在湖面巡护(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发(赵永章 摄)
三、改革要注意制度变革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所以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即要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始终以发展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生活的公平正义,必须从促进发展、不断解决人民生活面临的重大问题入手,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证全体人民在各尽所能创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已经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发展仍然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以发展来促进公平正义,当然不能停留在过去唯GDP的传统发展观念上,必须是一种新型的共享发展,即: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制度正义建设。自古以来,正义都是制度的首要价值和最大德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保障所有的制度体系都能促进全体人民的安全、平等、自由,保证人民各项权利与义务公平公正地实现,保障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协调、和谐发展。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切实以制度建设来保障人民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追求。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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