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上海对《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截至2023年底,本市共有7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法》增加了高龄倾斜政策,即:对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帮扶力度,《办法》新规定,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予以帮扶。
此外,《办法》还改进了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方式,今后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确认,并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和征收工作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
根据《办法》规定,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具体标准今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新标准公布之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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