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息,日前,特斯拉诉“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一案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处被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特斯拉啤酒”)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特斯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后“特斯拉啤酒”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件就此盖棺定论。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开始,一系列名为特斯拉苏打酒、特斯拉啤酒的酒精饮品开始在市面上流通,商标为T型标志,且宣传中常包含“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等字样,宣传图中甚至有特斯拉Model X出镜。
特斯拉发现后,对该公司提起了诉讼。此次判决中,特斯拉系列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故“特斯拉啤酒”的行为是在不正当地利用特斯拉长期积累的商誉来进行市场竞争,宣传中反复利用特斯拉汽车与名号来误导消费者,存在主观恶意,构成商标侵权。
公开资料显示,这已经不是特斯拉第一次被“蹭热度”了,8月7日,湖南高院和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文公布了特斯拉胜诉冒牌二手车商一案的判决细节。
据悉,湖南长沙一二手车商在店铺门头和店铺内大量突出使用“特斯拉”“TESILA”等标识,并将特斯拉注册商标登记为商号经营二手车买卖,海报上使用“全国唯一特斯拉二手车连锁专营”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让人误以为其与特斯拉存在特定合作或关联关系。
最终,法院认定该二手车商构成侵权,判处其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行为,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带有“特斯拉”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特斯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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