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1月23日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本文链接:http://www.28at.com/showinfo-119-3474-0.html国家烟草专卖局: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邮件:2376512515@qq.com
上一篇: 电子烟调价幅度普遍在20%到50% 部分烟民打算放弃电子烟
下一篇: “电子榨菜”成为年轻人佐餐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