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8日讯(记者 赵宝辉)“洗地机买了还没一年,故障问题接二连三。”2023年10月份,市民卢先生在一短视频平台的苏泊尔中式厨房旗舰店购买了一款洗地机。然而,从购买使用到现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了机器乱报故障码的问题。尽管这次旗舰店给作了换新处理,可新机器如今又无法正常启动。
这款洗地机是卢先生花999元购买。回忆起选择这款产品的初衷,他坦言:“纯粹是看商家承诺的完善售后保证和多功能优势才下的单,没想到结果竟是这样。”
按照卢先生的说法,机器于去年10月7日签收并使用。两个月后,首次故障出现了:“当时是一月份,我跟往常一样打开机器来打扫卫生时,突然发现不正常运转了,还一直提示污水箱满,需清理。可污水箱内就只有一点水。”事发当天,卢先生还进行了重启,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无奈下,他将情况反馈至了商家,商家给出了换新处理方案
然而,卢先生意外的是,换回来的新机器用了两个多月后故障又来了。“我是1月11日收到的新机器,4月8日那天发现机器无法启动了,我还以为没电了,结果充完电还是没有办法启动。”这次旗舰店工作人员向卢先生表示,还可以给换新。
“他们并没有办法保证一年内机器不会出现问题,而且跟我说从购买日算起只能保修一年,如果后期再出现问题,只能让消费者自费来维修。”接连两次的故障经历,让卢先生彻底对产品质量失去信心,他只想让商家能够给退货退款。
根据网店商家资质系统显示,这家店铺实际由浙江绍兴苏泊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运营。针对卢先生的遭遇,商家回应,他们没办法满足消费者退款要求。根据规定,如果第一次坏的话可以直接申请退款的,既然换新了一次,就没办法再退款。而当信网提及关于所售商品的售后政策时,对方未回应。与此同时,信网还拨打了浙江绍兴苏泊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企业年报备案电话,对方一直未接听。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政策咨询处有工作人员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此外,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不管是否更换过,都同样享有三包服务。”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则认为,商家提到的从购买日算起保修一年,如果后期再出现问题,只能让消费者自费来维修,这种情况不合理。产品换新后,应当从换新之日起来重新计算保修时间。
【来源:】
《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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