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佳文
通讯员 冉利咸
“感谢法院为我们企业着想,切实解决了我们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我们节省了成本。”某金属公司负责人饶某感激地说道。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建工企业全方位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优化建工企业营商环境,运用“法院+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建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调解现场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类案件呈现出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的特征,为更好更快化解该类纠纷,今年4月,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为建工企业全方位服务”改革试点启动会,发布《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建工企业全方位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法院+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机制,采用“专业调解+业务指导”方式,打通解纷“快车道”,为建工行业良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2020年9月,原告某金属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朱某签订《钢材销售合同》,约定由某金属公司为某建设公司、朱某供应钢材,二被告支付钢材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二被告要求陆续供应钢材,二被告未按约支付款项。多次索要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款项和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费。
收到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且被告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信用指数较高,只是因近段时间货款回流周期过长导致一时无力还贷。
能不能和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调解的方式重新商定还款计划?这样既避免了公司因出现诉讼案件而降低信用评价,也为当事人节省了一笔诉讼费用。考虑到该案涉及建工行业这一专业领域,邀请精通行业经营模式、行业经营规范的协会参与调解,能够更加清晰地厘清案件脉络,提高解纷质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将该案流转至涉企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站,按照“法院+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接机制,由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具有该行业从业经历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针对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法明理。调解员结合市场行情,向双方说明事理,分析企业经营的不易,引导其理性解决纠纷。
经过多轮沟通,被告表示愿意支付剩余款项,但公司目前资金周转紧张,希望能够分期付款。法官指导调解员“趁热打铁”继续劝解原告,原告表示同意分期付款。双方握手言和,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全面审查合格后依法出具司法确认书,电子送达当事人。
下一步,利川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建工企业全方位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巩固“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主动问需问计,了解市场主体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建工领域纠纷化解做好靠前服务,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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