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蒋长顺 吴小妹
随着反电诈宣传越来越多,广大群众逐渐认识到,网恋可能会陷入“杀猪盘”骗局。但是,熟人介绍的对象就一定靠谱吗?9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易转账。
承办检察官介绍,余某与小王同村,且与小王的姐姐交好。债务缠身的余某在与小王的姐姐聊天中得知,小王已到适婚年纪却仍是单身,全家都很着急。余某遂心生一计,想到了一个来钱的方法。
随后,余某以帮小王介绍对象为由,主动联系小王,称自己在外务工多年,认识不少女孩,并询问小王喜欢的女孩类型和条件。余某称,和自己一同工作的女孩“小罗”适合小王,两人可以先通过微信聊天,增加彼此了解。不久,“小罗”和小王便在微信上确定了恋爱关系,且感情逐渐升温。期间,小王多次提出要和“小罗”见面或“视频”聊天,均被“小罗”以“不喜欢视频聊天”“不爱照相”“只喜欢文字交流”等各种理由推脱。
两人“交往”过程中,“小罗”先后以过生日、节日或以自己母亲生病、出国旅游等理由向小王要钱、借钱。同时,余某也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小罗”生病要其照顾等等为由,向小王借钱。
经过一年多的“交往”,小王与“小罗”已谈婚论嫁,但因各种原因始终未能见面。2023年春节,随着约定的见面再次落空,“小罗”也消失不见,小王终于意识到不对,遂报警。
经警方调查,“小罗”系余某假冒,小王一直“交往”的对象都是“媒人”余某。经审查,自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余某及其虚构的“小罗”共计骗取小王17万余元。目前,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郧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诈骗分子往往会利用这一特点,编造虚假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随后以各类借口骗取钱财。”承办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尤其是涉及钱财时,应格外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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