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育热词出炉,哪些热词与你息息相关?
2021年度教育热词:
1、建党百年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建党100周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发展教育事业,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宏伟蓝图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抗战时期的烽火狼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到建国后开展“推行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到恢复高考,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增速提质,从精英化到大众化、普及化,到如今,我国已经实现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的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为迈向教育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双减
近些年校外培训热加剧社会教育焦虑,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教育是百年大计,《意见》的出台,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与期盼,同时也反映出当前校外培训市场治理和规范的迫切性。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一代少年儿童的关怀,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3、教育“十四五”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起点。
“十四五”规划围绕未来五年和更长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出重要部署。
宏观政策主要聚焦在五个层面,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改革,这为我们在“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
4、教师惩戒权
一直以来,有关教师惩戒权的问题都是讨论热点。去年12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定义、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要求等。
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9章57条,对总则、权利和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奖惩和申诉、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
值得指出的是,此次修订将“教育惩戒”纳入教师基本权利当中。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的权利。
5、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就社会关注的学生成绩、学生隐私保护、家庭作业、学生欺凌、校园性侵等问题明确了学校责任。
《规定》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完善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
同时,《规定》完善了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
6、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2年起,父母要“依法带娃”了!
今年10月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立法保障了儿童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明确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必要时国家可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补充,是规范家庭教育的需要,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相关内容做出规定,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也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依法治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你”。
7、民促法实施条例
在“双减”大背景下,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民办教育的地位愈加凸显。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促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
这是对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进一步细化,为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新法落地提供了遵循,为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下的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促法实施条例》对主要关切的民办教育发展难点如“公参民”、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管、对关联交易的规制、对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监管作出细致划分。民办教育迎来了新发展的机遇,又带来了转型的挑战,贯彻落实好《民促法实施条例》成为当前民办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8、职业本科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
2021年,我国针对职业教育发展,相继发布《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等多项政策,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目标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对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在证书效用方面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职业本科教育未来可期。
9、高考改革
2021年9月,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个省份相继发布“新高考”改革方案,加入新高考改革阵营。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并在2024年落地。与此前不同的是,第一、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四批则改为了“3+1+2”的模式。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市、区)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10、艺考改革
2021年,艺考迎来重大改革!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艺术类考生招生进一步收紧,力保公平公正。
《意见》明确指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推进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文化课成绩逐步提高;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高水平”不再从招生环节选拔。
艺考改革各项政策内容无不传递出一个信息——艺考不再是高考“捷径”!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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